东华大学附属奉贤致远中学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东华大学附属奉贤致远中学

东华大学附属奉贤致远中学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委基一〔2015〕3号)和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校服采购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责

1.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长:张建权(校长)、周莉(家委会主任)

   副组长:金国强(工会主席、总务处主任)  石红霞(副校长)   

     员:王  青(政教处主任)   程冉(政教处副主任)

           沈伟江(总务处副主任)

2.各部门主要职责:

校长室:牵头协调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德育处:在校服采购前,广泛收集学生、家长对于校服质量、款式、面料、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校服选用提供参考依据;

总务处:全程把控校服质量,严格监督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负责校服验收、送检、留样备案以及发放和售后等各项工作,确保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和有序进行。

二、规范校服采购流程

1.采购前提

校服征订遵循自愿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是否穿校服。

2. 征订原则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征订校服,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为营造健康的校园氛围,学校提倡在校期间穿着校服。

规范校服采购程序

1.遴选生产企业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学校应当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一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生产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等,学校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3家校服生产企业中进行遴选,并最终确定一家校服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

2.签订采购合同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区间范围进行采购。按照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教委统一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生产企业进行签订。

3. 公示采购情况: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双送检制度坚持“双送检”制度,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

企业送检(一次送检)是由校服生产企业在生产阶段对采购的校服原辅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再生产。

学校送检(二次送检)是学校收到校服后进行随机抽样,再次送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抽检合格后再下发。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

5.材料备案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相关公示学校校服采购制度、校服的检测报告在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校服售后

学校向家长公布供应商的服务电话,以及学校校服服务电话57420112校服采购完成后,进行一次校服满意度调查。

学校需及时跟进校服售后服务工作,对于学生提出的调换、部分增订和补订需求,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将相关校服送到学生手中,保障学生的正常使用。

 

 

东华大学附属奉贤致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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