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进校园活动在致远高级中学举行
(通讯员:2023届3班 卫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开展“百校百讲献给党——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进校园”活动。
2021年5月12日下午,奉贤区人民法院张琳法官为我校高一学生作题为《法律那些事》的法治专题课。
13年前的今天,汶川大地震发生,由追思这场灾难与地震的无情,和人间有情为引,拉开了整堂课的序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同时国家永远是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性义务,能够依法通过各种民主形式参与政治生活。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互动环节,通过两个案例的分析,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如何运用民法典处理问题,也告诉学生,年龄从来不是犯罪的理由,不管处于哪个年龄段,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说民法典是告诉人民该做什么,那刑法就是警示人民什么不能触碰。张琳法官用三个“不”概括了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界限:“不”逞一时英雄,遇事沉着冷静;“不”沉迷网络,陷入涉“网”犯罪;“不”与毒品为伍,坚决划清界限。
最后,张琳法官为学生送上真诚的祝福,生活很美好,未来很长远,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而毁掉自己的一生,爱自己,保护自己,珍惜青春,创造未来!
学生感悟 2023届3班 徐敬
今天非常有幸,奉贤区人民法院的张琳法官来为我们班级授课。这节课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今天是汶川地震发生13周年,张琳老师以此为开头,引出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通过视频、案例、小组讨论等形式,分别为我们解读了宪法、民法典以及刑法。
其中,一个案例让我印象最深刻,16岁的小明因贩卖毒品被捕,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多,小明出狱后已经25岁,他错失了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因此我们要保护好自己,学好法律知识,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已满16周岁即将成年的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我们终将要接过父辈手中的担子,来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很骄傲的是我是一个中国人我骄傲于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安定和谐,人民的幸福安康,在这些的背后,是一个个法律人的努力和汗水。他们用梦和愿换后世荣华;用血和汗延续着华夏。愿少年,莫等到,廉颇老,再为江山寿!
摄影:陈敏莲
审稿:程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