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致远高中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的聘任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长任命(聘任)。

(三)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教师聘任合同制,与教师订立聘任合同。

(四)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五)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学费返还留成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合理安排使用。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辞退。

(七)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校务会议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议事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定。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依据教代会的有关条例参与学校管理。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教育工会章程,行使职权,支持校长依法行政,配合党组织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设置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校务办和科研发展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处室主任均由校长聘任,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导主任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政教主任负责学校德育管理,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管理,校务办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教职工考核评价。各处、室副主任协助开展工作。校行政会议由学校各部门负责干部参加,讨论、研究、部署学校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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